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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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補助申請說明

一、依據

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氣候變遷教學活動計畫須知

二、目的

為使大專校院學生有學習氣候變遷相關議題之機會,鼓勵大專校院提出氣候變遷相關領域或跨領域之課程教學、發展專業融入補充教材、或相關教學活動,以提昇學生氣候變遷素養與能力,並培育具備氣候變遷知能之人才。

三、 公告對象

有意開授氣候變遷相關通識或專業融入課程與氣候變遷實作或服務教學活動之大專校院教師。

四、申請期間:

109年4月20 日至109年5月31日 至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線上申請

五、申請方式:

申請人於指定期限內,於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https://climatechange.tw/Home/PageSubsidy/13?pageId=12)

上傳計畫申請暨期末成果報告書,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 相關資訊與申請檔案請點選以下連結。

https://climatechange.tw/opendata/109course.zip

六、109學年度補助經費核銷:

申請1學期於學期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計畫核銷作業;申請1學年於學年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計畫核銷作業。

(一)、期末成果審查作業:課程活動應於學期結束後1個月內(第1學期於每年2月28日、第2學期於每年7月31日前,於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https://climatechange.tw/Home/PageSubsidy/13?pageId=12

上傳期末報告書;僅申請1學期,由該學期結束後2個月內辦理計畫結案作業),非課程活動請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於氣候變遷教學資訊平臺上傳期末報告書。

(二)、結案作業:繳交成果審查回覆表及相關紙本核銷資料(如:單據清單、受款人資料表、領款收據與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等)1份,所有資料須於計畫結束後2個月內完成,發文寄至教育部辦理結案事宜。

七、聯絡方式:

(一) 聯絡窗口:國立臺灣大學助理林小姐

(二) 電話:02-3366-4640,email:ntuclimateaction@gmail.com